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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你有錢也買不到糧食(農再公聽會文字記錄一)

昨天在小地方新聞網看到了2009/3/26農村再生條例公聽會的影片連結,覺得兩位教授語重心長的觀點,很值得各界了解參考,就順手把影片內容打成了容易快速閱讀的文字記錄(省略一些口語字和重複語句,並自行加上小標,根據語意補充沒說出口的字在括弧裡)。後續我會再找時間,把另外幾段農民心聲也打成文字記錄。特別謝謝當初千辛萬苦才得以進入會場的拍攝者陳韻如。


★20年後我們吃什麼?

清華大學彭明輝教授:

農村再生條例」為了「農地變建地」留了非常大的後門,而且門檻很低。我覺得是農委會非常嚴重的失職。農委會第一個事情是要保證:我們所有的人20年後有飯吃,我請各位注意,20年後真的有個問題叫做「20年後我們吃什麼?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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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這張圖,去年春天我們才遭遇糧價和油價暴漲,請回去跟馬總統講一聲,這件事在他任內一定還會再發生!糧價跟油價掉下來,是因為經濟不景氣進入 depression(蕭條),在景氣復甦之前,我跟各位保證,糧價和油價重新爬上來會超過歷史高點,如果運氣不好,馬總統卸任前,台灣仍舊在全球不景氣當中,仍會有人燒炭死亡,如果運氣好,糧價會超過歷史高點,台灣還是會有人燒炭死亡。

糧價飆升危機並未消失

我們必須面對這個問題才來談農村再生條例,我沒有危言聳聽,給各位看一下全球幾個重要資料,農委會好像都不看。我們先看「石油(價格)為什麼會上升」:全球石油的供應量,因為庫存量的減少,比新發現的油源還快,消耗量又上升得太快,但是大陸和金磚四國加入資本主義市場、加入工業化國家,使得石油的消耗量繼續上升,我們已經跨越了「供不應求」的這條線,這就是油價不斷飆漲的最重要原因,現在是因為預期會有大蕭條,需求量會下降,所以油價才往下跌。

只要景氣再復甦,因為基本上石油供應是下跌的,需求只要再上升,落差會再出現。簡單的經濟學原理告訴我們,供不應求的時候,油價會上漲。在這個前提下,石油只要每桶價格超過65美元,生質燃料就有利可圖,因此就會有人把大豆、玉米和可以製造油的所有農產品,全部轉換成生質燃油,而且還會把原來種榖物的田改種生質燃油,這就是去年春天全球糧價飆升的主因。

去年糧價飆升到什麼程度?全球38個國家暴動,死掉數百人,全球所有產糧的國家悉數禁運。只剩下泰國正要垮的時候,剛好金融危機發生,經濟崩盤,那個危機暫緩而沒有化解,生質燃油的產量預測在 2015年達到高點,也就是六年後我們就會有人沒飯吃,但不是在座各位,因為你們是高所得的人,但是有人會沒飯吃而燒炭自殺。

這還不是最嚴重的。油價上升會推動糧價往上漲,原因是肥料的製造需要燃油,只要油價上漲、肥料的價格就會上漲,農委會還記不記得,我們沒有肥料可以買,為什麼?怎麼到今天都還沒搞懂,因為油價會推升肥料價格的上漲。

可耕地嚴重流失,運輸成本漸高

第二個,機械化作業的農業成本會提高,所以不要一直講台灣的農業沒有競爭力,在油價高漲的年代,台灣農業機械化的程度比較低,讓台灣農業的競爭力會一直往上升,20年內台灣的農業生產就會追上去,可是你20年內把農地變建地,難道20年後你把房子拆了還可以變農地嗎?我們祖先花了幾百年才把荒地變農地,你以為你可以用挖土機就挖出一塊農地嗎?沒有農業常識!

第三件事情,燃油價格上升會使運輸價格上漲,我們的彭作奎先生還希望未來的農糧要從東北運來,我真的不知道他是讀什麼的。運費上升後從東北運來有多貴你知道嗎?你知不知道大陸的農業現況?「兩湖熟,天下足」這句話早就已經是謊話,因為兩湖區早就已經變成工業區,兩湖已經沒有農地,兩湖的水已經變成工業用水和家庭用水,兩湖水位下降乾涸,兩湖是農業進口區!大陸的米不見得養活大陸的人,怎麼有辦法再用燃料運過來養你台灣人?我不知道(農委會)在想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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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到這張圖,全世界可耕地在急遽地流失當中,跟剛剛糧價的故事一樣,你的都市和工業擴張,農地就減少,都市用水跟工業用水擴張,灌溉用水就減少。我還沒有講,因為溫室效應等等的因素,使得很多土地沙漠化,因為大量使用化肥,使得很多表土流失,全球的可用耕地急遽下降,但是全球人口持續上升,預定2050年全球人口要變成90億人,而且擋不住。

缺水缺土,有錢買不到糧食

比這個更可怕的事情,大陸人、印度人有錢了,他們以前只吃粟食,現在他們把粟食拿去養雞、養豬,各位知不知道豬肉在大陸為什麼會那麼貴?因為養不出足夠的豬來給人吃,那豬吃掉糧食以後,人吃什麼?所以每個人的消費量還在往上爬,人口拼命漲、消費量、消耗量拼命漲,耕地拼命下跌,各位有興趣,國內農業的權威專家郭華仁教授在這裡,可以請教郭華仁教授,沒有土地、沒有水,你有什麼樣農業的革命科技,可以種出糧食來?郭華仁教授有辦法在屋頂上種嗎?沒有土、沒有水,你農業科技怎麼革命?全世界都非常(擔憂)…媒體喊喊喊說糧食危機會發生,台灣竟然覺得說,我們農地太多,我們想要把它們變建地、要來炒作。

各位,我覺得今天要談的問題不是農村再生條例,我們要談的是「農業再生條例」,請各位不要忘記我們今天只有一個任務,不是誰要賺多少錢誰不讓他賺,而是20年後我們不要再有人燒炭自殺,理由不要是因為買不起糧,上一波去年春天糧價飆升造成全球禁運,你有錢都買不到。各位我剛剛的曲線請你們記在腦袋裡。謝謝。

(參考天下雜誌報導:糧荒的真相-糧食為何會貴?農地不見了


★粗糙立法空白授權,農地空前危機



政治大學地政系徐世榮教授:

我本來對這樣的條例抱持非常高的期待,但是很不幸,等我跟我幾個同仁一起在審閱「農業再生條例」的草案,如果從土地規劃系統、從行政法學的觀點,盼請貴院一定要從這個角度,好好仔細思考一下,不要去看那些圖片、不要只看那些農村再生條例裡的第二章,我們要跟你們談的,是農村再生條例裡面的第三章!這章才是最大的問題!這個條例裡最重要的是「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」,多了三個字,這是第三章的內容,每次談都談「農村再生計畫」,每次談都秀出那樣的重點,我們看了也很心痛啊!我們難道不希望我們的農村漂亮一點、好一點嗎?這都是在第二章,我們不是跟你們反對第二章啊!

各位行政界的朋友,我們不是跟你們極力反對第二章,我們跟你們談的是第三章!你們那個土地活化,為什麼訂得這麼粗糙?為什麼剛剛報告,根本就沒有談農村再生、農村的土地活化問題?第三章訂得那麼粗糙,你從土地規劃系統(來看),我在地政系教都市計畫,我真的看不下去,真的看不下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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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提出三點結構性的問題。

第一、嚴重違背法律保留跟授權明確的原則!

 

在條例第三章裡面,用什麼樣的手段?區段徵收、土地重劃、土地交換還有協議架構……區段徵收,這是何等嚴重的一個手段,必須用「有一個公共利益」當作它的前提,因此大法官會議解釋的第409號就跟我們講,一定要法律明文把它定下來!但是我們看到(農再條例)裡面有用什麼樣的程序,來規定公共利益如何來呈現?沒有啊!

你只用24條這麼簡單的條文,第一項、第二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,這個條例充滿了太多「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」這樣的文字!簡單來講,這個條例可以把它歸納變成兩條而已:「第一條、我給你兩千億。第二條、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」

真的,你看看,你用word檔去找,去搜尋「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」在這個只有四十條的條例,它出現幾遍?法律能夠這麼定嗎?法律保留原則跑到哪裡去了?大院都是立法委員耶!對立法應該要很周詳的!要法律保留耶!大法官會議第443號解釋,縱然你可以用行政命令,但是也必須要授權明確的原則,千萬不要把它脫離了這個原則,我們在談制度面,請大院在這個部分一定要非常非常小心!這是第一點結構性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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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、非常欠缺土地計畫所需的根本元素。

 

我今天在中國時報也寫了一篇文章,土地計畫很重要的就是程序要明確,你實質的內容必須要寫出來,我要跟各位講,在都市計畫法裡面光是這個程序,它用了幾條你知道嗎?在都市計畫法用了25條啊!農村再生條例用了幾條?只有一條!然後是什麼勒?「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」。

這你看得過去嗎?哪ㄟ安內?怎麼會這個樣子呢?你這個條例,口口聲聲說要尊重農村、照顧農村,我感覺是你嚴重歧視農村!你法律這麼定,「都市人卡高級,住在農村ㄟ人卡低級」?你要這樣來對待!我不跟你談第二章喔,我跟你談第三章!你程序怎麼能這麼定呢?都市計畫法25條耶,結果你農村再生條例只有一條,「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」,這樣怎看得過去?都市就比較高級,農村就比較低級嗎?怎麼可以這個樣子呢?這是第二點。

第三、嚴重忽視計畫體系所需要的整合面向。

所以我的發言集中在第三章第23條和24條,土地計畫必須要有所整合,我們的土地是被分成「都市土地」和「非都市土地」,都市土地歸給「都市計畫法」來規範,非都市土地是「區域計畫法」來規範,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,就是要從非都市土地這邊挖一塊出來,但是在第24條第二項,它說依法這個裁量是由內政部來主導,但到了第24條第三項,它又說由中央主管機關(由農委會)來定之,同樣一條法律,出現了非常嚴重的扞格立法,那我要問各位,如果以後實施出現問題要怎麼辦?

因為嚴重衝擊了我們的台灣土地規劃跟管制的系統,我也盼請行政主管機關和大院,要非常非常的謹慎。我要強調,我並非是反對農委會來主導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,但如果你要這麼定,你要擁有這樣的權力,那相對的,你要負起相對的非常清晰的責任,麻煩、拜託你把它定得更清楚一點。這是三點非常重要的結構性問題。

除了這個之外,我要跟各位報告的一件事情,包括呼應剛剛彭明輝老師所講的,我們的糧食自給率已經只有 30%,有一次我們邀請日本東京大學農科系本間正義教授來台灣訪問,他跟我們講了一個沈痛的笑話。他說前幾年,日本NHK電視台派了一組人來做調查,了解加入WTO後臺灣農業的狀況,回去之後,報告結論只有兩句話,第一句話「台灣農業已經完了」,第二句話「日本的農業千萬不要跟台灣學」。

這是前幾年本間正義教授用笑話般的口吻講的,但我們聽起來非常難過,我們(糧食自給率)只有30%,日本是40%,比日本還低。所以盼請各位,制定這樣的法律時,你那個農村土地活化讓我們非常擔憂,到底會用掉多少農地?你有辦法解決興建農宅(農舍)這樣的問題嗎?謝謝。

(參考台達電基金會綠色編輯台報導:災難常態化 衝擊台灣糧食安全


關魚整理記錄,2009/3/30


【延伸閱讀公視有話好說文字記錄】

農村再生條例,兩千億再造希望?台灣農村又一春?

農村再生條例:出路還是死路? 是農村活化還是圖利財團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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